广告行业如何做好网络营销
我们起初的传统广告营销,一般都是线下拉客户合作经营。但是随着网络发展越来越全,网络营销越来越被大众采纳接受,所以传统广告也逐渐被线上交易营销。那么,在网络互动营销中,传统广告营销里所谓的消费者洞察是否还同样重要?
传统广告是诱捕,因为捕捉到一个正确的受众太不容易,所以有点像孔雀开屏吸引伴侣,得想出很多花招来让消费者注意、了解、兴趣甚至尝试。这里面自然会有广告创意层面的技巧和手法,也会有所谓人性真理的品牌共鸣和挖掘生活中细碎但打动消费者的moment of truth(不是拽英文,因为不知道中文准确的说法)。
在网络互动营销中,消费者接触到你的产品的路径成本会低很多很多(导航站、SEM、SEO、Viral、WOM),所以很多开屏得瑟的力气都节省了,于是所谓产品即品牌。对消费者的洞察,从传播层面上打动吸引为要义转成了用户对产品体验的需求挖掘。那么这样看来,广告传播里设计的;如何打动消费者,就远不如产品设计上“如何让消费者理解并爱用你的产品”更重要了。
假设这个问题问的是,任何一个品牌如何使用互联网做营销(因为我认为在网络上做的营销不可能不互动,就连流氓弹窗不还是得去点一下吗?),那重心其实略有移动,从“如何叫他们知道我而且来”;变成“如果让他们帮我传播出去并叫别人来”。因为前者有很多常规的网络手段可以做。当然,不管重心左右,其中消费者的洞察还是有很重要的价值的。觉得有些路数已经屡见不鲜,但只要你组合的好,消费者还是会乐此不疲的--;比如病毒视频(恶搞大片、动物、雷人片段),比如姓名测试游戏(有道上上签、美图秀秀生成机)、比如UGC内容(用户自己添加一部分内容后完成的作品,他会很愿意传播给朋友)。如果你说这些算消费者网络行为及喜好的洞察,那就是重要的。
现在回头看,其实当大部分消费者都转战网络后,你的人性洞察还是有意义的,只不过因为环境变成了一个双向的互动环境,往往这个洞察会从产品的情感利益点部分的挖掘,转向了自主传播上的习惯洞察,也就是说,怎么做,消费者更容易和你一起high去玩个传播?比如说,求虐、仇富、众人推倒、重复的力量、ugc填空、自主测试、总结和收藏癖、@别人的冲动、隐私坦白冲动、求虐耍贱冲动、集体解构等;都是可以倒着拿来设计和想如何更容易让用户认同的。